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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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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3月30日下午召开的长寿区医改暨卫生工作会获悉,2012年将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报销封顶最高15万元。长寿区领导谭庆、陈瑛、李彬旭、霍家勤、涂其微参加会议。

  记者从3月30日下午召开的长寿区医改暨卫生工作会获悉,2012年将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报销封顶最高15万元。长寿区领导谭庆、陈瑛、李彬旭、霍家勤、涂其微参加会议。

  2009年医改启动以来,长寿区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通过抓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

  今年是新一轮医改规划启动之年,将继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报销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提高到人均290元,其中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以上,调高报销封顶线,一档最高10万,二档最高15万。

  同时,加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力度,困难人群参保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据了解,今年该区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成区医院北城分院基础建设、中医院搬迁、三院搬迁任务,以及14个镇卫生院、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医改带来的实惠。

  长寿区委常委、副区长谭庆要求:深入推进医改,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理念,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服务。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步伐,推进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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