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保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如何报销?
答:参保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报销,属于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或现金支付。
参保病人按规定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相应专科药费,由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给予零星报销。
问:通过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到指定慢性病有关信息呢?
答:有关医保政策、具体业务操作、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等资料,以及就医过程中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www.gzlss.gov.cn;
(二)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
(三)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四)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
(五)亲临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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