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保险方面哈市推出多项新政策,其中,推出哈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住院医疗统筹、参保无障碍等新举措,降低市民看病费用。
医保自付比例降6个百分点
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平均降低6个百分点,使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6%左右,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住院医疗统筹
妥善解决市区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采取以政府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筹资办法,将市区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和厂办大集体改革企业的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住院医疗统筹。预计新策将在7月末实施,涉及5万余市民。
据了解,该项政策参保范围包括市区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含厂办大集体改革企业,简称“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由于企业无缴费能力,连续中断医疗保险缴费三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缴费标准将以2009年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6%的比例一次性缴足10年的住院医疗统筹费。所需资金个人一次性缴纳40%,按照原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对应补贴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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