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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全国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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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行,医疗保险将实现“全国漫游”,我市760余万非深户医保参保人将获益,昨天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向记者解读了《办法》。

  深圳医保“全国漫游”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行,医疗保险将实现“全国漫游”,我市760余万非深户医保参保人将获益,昨天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向记者解读了《办法》。

  个人账户跟着“转”

  一直以来,医保关系都是跟着户口“转”的。而按照《办法》规定,自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跨地区或跨省流动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

  沈华亮告诉记者,其实深圳在个人账户方面,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32条就规定:“本市户籍参保人户籍迁往国内其他地方的,以及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

  “这就是说从2008年3月起,非深户的参保人在离开深圳往外地就业,只要就业地可以接续的,个人账户就已经可以转走,但不能转进来,《办法》实施后,将意味着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将能够顺畅接续,而今后个人账户的钱将不会一次性发还给参保人。”沈华亮说。

  年限中断时间不能超三个月

  对于参保人很关心的参保年限能否转移的问题,沈华亮表示,以前无论是国家还是深圳在这方面的政策都没有明确,而《办法》明确参保人在两地的连续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具体这个连续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沈华亮说:“根据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每月参保明细,从参保人在本市参保之月起向前推算,原参保地连续参保的缴费年限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否则只能按照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这三个月的时间其实就是给参保人办理医保转移手续的时间。”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参保人在今年5月份从山西老家来深就业,6月份在深圳交上了医保,在老家他断断续续地交了五年的医保,来深就业前则连续交了一年,并且交到了4月份。那么只有后面的连续一年的缴费年限才可以“转”入深圳,前面的五年由于不是连续的,不能视为连续缴费年限。如果这一年连续缴费的年限结束时间是今年的1月份,由于老家与深圳两地参保的中断时间超过了三个月,这一年的年限也不能“转”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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