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提高了政府补助额度,个人缴纳部分没有增加,政府补助资金已达到每人200元。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了统筹支付比例,老年、成年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次住院一次起付标准递减100元,三级医院最低不少于300元,三级以下医院最低不少于100元。未成年居民每住院一次起付标准递减100元,最低不少于100元。
在住院统筹支付比例上,城居老年、成年参保者在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统筹支付比例均比原来提高了10%,老年、成年居民医保年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原3万元提高至4万元,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原13万元提高至14万元。新政扩大门诊特殊病范围、提高门诊特殊病待遇,4至6月期间,有141名城居参保人员享受到了城居门诊特殊病统筹支付待遇。
而从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人均次定额结算标准等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规定,再一次调整城镇职工住院统筹基金人均次定额结算标准,增加了眼科手术、全身麻醉费、心脏支架手术等10多个项目的补助,让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减轻了住院治疗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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