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对少数低保人员中丧失行动能力或独居老人“需自己缴费”表示为难,医保中心表示,社区和街道负责劳动保障工作的协理员应积极上门入户调查,负责落实到每一个符合参保身份的居民。
困难居民可随时补办
而一旦有“漏网”的困难居民,发生看病住院情况后,也可随时由其监护人到医保管理结算中心申请补办手续,对这些困难人员将开通特事特办绿灯。此外,低保人员除居民医保可享受的待遇外,仍可享受民政部门对其实施的“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救助补助”。
已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并领取工商银行缴费卡(即牡丹灵通卡)的居民,可在上述截止日期前直接持卡通过工商银行自助存款机、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转账或到全市工行各网点,按续保后的标准缴费;已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未领卡居民,可在截止期前至网点缴费。董婉愉
居民医保政策问答
1、哪些居民可申请参加居民医保?
答: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其他医疗保障形式外的各类城镇居民,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参加居民医保。主要对象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和“学生儿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养老退休手续但无能力缴费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也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具体程序为:本人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凭《学生证》、低保人员持《低保证》等,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江宁、浦口等三区两县的城镇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居民医保。
2.“学生儿童”及新生儿如何缴费?
答:“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父母所在单位按“男单女双”每年补助50元(从职工福利中列支),父母双方均无单位则由家庭承担。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后即可缴费。每年6月30日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办理医保的,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居民持卡如何看病?
答:居民医保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居民在看病时,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到全市任意一家居民医保首诊医院或市属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学生儿童看病,还可直接持卡到儿童医院就诊,同时可选择一家设有儿童专科的综合医院作为本人的首诊医院。不持医保卡,发生的医疗费用均由本人自己承担,不享受医保待遇。
4.如何办理零星报销?
答: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地街道劳保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药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双处方底联、检查化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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