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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医保账户一家人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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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原来参保个人账户只能由本人及其已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子女使用,根据新规定,深圳市个人账户的使用可扩大到参保人及其在本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这样可减少账户积余,大大提高个人账户的功能。

  个人医保账户家庭成员可共享啦!深圳市自2月16日起,对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进行结构性调整,这是其中的一项具体举措。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原来参保个人账户只能由本人及其已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子女使用,现在根据新规定,个人账户的使用可扩大到参保人及其在本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这样可减少账户积余,大大提高个人账户的功能。只要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账户里超过部分除支付本人的医疗费用以外,还可用于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的接种费用。

  以郭小姐的医保个人账户为例,她卡里有8000元,那么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2009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94元为例)部分,也就是4106元(8000元-3894元)可供在本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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