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人员鉴别能力不高,审核不严。涉案人员全部是利用假的疾病证明、费用清单及住院收费收据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费用。伪造使用的医疗收据票据的面值相对较大,一般为2万至3万元不等,最大的面值有40322元,但工作人员对医疗发票审核时并没有有效识别出票据的真假,也没有及时到村委(居委)社区核实病人住院情况的真实性。
3.内部管理松散没有按章办事,漏洞不少。对县(市)区外住院报销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程序不规范,缺乏针对省级大医院和省外医院的大额票据的审核鉴别制度。实际操作中,在县外医院就诊的参保患者往往不能亲自来办理医保手续,由代办人来办理。但是,制度明确规定: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这些案件中,医疗保险费的申领手续由涉案人员自己或通过第三人办理,在只有代办人签字而没有提供相应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医保金照样可以被领走。
■预防诈骗新农合医保金犯罪案件的对策或建议
1.加大宣传,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一是在村委(居委)社区、各级医院公示栏中张贴医保政策宣传图,设立警示牌。二是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农民认识到明知他人利用自己医保卡非法套取医保资金而提供帮助是共同犯罪。
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辨别真假医疗发票的能力。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邀请财政部门专业财会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讲解医疗票据真假辨别等方面的知识。如讲解报销审核时票据是否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票据纸质手感以及表面的防伪标识、发票号码有无重复、票面有无机器压痕及打印针孔、打印字迹的鲜艳度、规则度以及是否易涂改;医疗机构公章的形状和清晰度;同一医疗机构票据的开票日期、住院日期、发票号码顺序之间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
3.加强管理,完善新农合医保报销机制。一是完善医疗报销备案登记制度。对外出务工参保农民的就医情况可由当地政府、村委(居委)社区摸清底册,并到当地卫生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按照报销程序操作,实施责任追究。对省外就医报销费用的农户,需持有村委(居委)社区的医疗情况证明书连同报销资料一并审核。凡是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或操作流程进行审核造成医保资金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三是建立全省或全国医疗票证网络查询平台,提升医疗票据真伪鉴别效率和准确性。
4.加大查处力度,严惩犯罪分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核查每一笔新农合报销票据时,若发现有假票据,要立即报告公安等行政、司法机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保险资金的不法行为,保证广大参保农民救命钱的安全,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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