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按下列方式按年度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①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体办理登记手续。②未入托婴幼儿、辍学人员、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③新生儿,请监护人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费用:社/医保卡25块,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年80元
根据2011年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新规,少儿医保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60元调整为59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60元调整为80元。
办理材料
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示上海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婴幼儿医保目前是分两块同时进行的
第一块就是拿到居委下发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带好幼儿户口簿复印件到就近的街道(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办理社保卡。(如果没有拿到,可以带上户口本和复印件直接去)工本费25元。不用带宝宝去的!
第二块是由幼儿园进行登记和收费,并下发《就医记录册》和医保卡,每人80元。应该说幼儿园这块很重要,如果你在幼儿园没交这80元,说明你不参加医保,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因此,幼儿园的一定要办。
6.保障对象就医看病有何?
保障对象就医看病主要如下:
(1)住院医疗实行划区定点。保障对象应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需转诊治疗的,要办理转院手续。发生急诊的,可在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2)门诊大病医疗限定在原住院医疗机构进行。保障对象需到区县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手续。需转诊治疗的,请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转院手续。
保障对象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可在当地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外省市临时居住的,可在当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另:门急诊可以在全市医点医院看病,能报销,但住院一定要在所在区县的医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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