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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首次住院时需出具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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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参加医保人员首次住院时仍需同时出具社保卡和医保蓝本。不过,参保人员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只需带社保卡,彻底实现就医“一卡通”。

  从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市“医保蓝本”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1月18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目前参保人员首次住院时仍需同时出具社保卡和医保蓝本。

  2011年起,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已从门诊扩展至住院,所有定点医院均可实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对于参保人来说,在看门诊时,社保卡已经取代了医保蓝本,全市所有在职职工、“一老一小”、无业居民都可以去自己选定的定点医院,以及本市A类、中医、专科医院持卡就医。

  但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首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仍需要与医保蓝本信息关联。

  因为医保蓝本中记录了个人的待遇信息及费用累计信息,为了保证社保卡替代医疗手册过程中个人信息的准确,工作人员需要在激活卡时核对医保蓝本信息。

  所以参保人员首次住院时仍然需要同时带卡带本,工作人员需将其原有的待遇记录转到社保卡上,保证年度内的待遇衔接。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只需带社保卡,彻底实现就医“一卡通”。

  还有市民在首都之窗提议,医保蓝本要在本人住院结算一次后才能完成使命,彻底“退休”,但是有的人(如年轻人)二三十年也不会住院,难道这个问题会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今后工作的推进,在一段时间后,将不再存在蓝本信息与社保卡信息的核对工作,社保卡直接可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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