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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人和无业人员须社区首诊方可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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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了“一老”“一小”和无业人员三个医保体系的“三合一”制度,统一三类人员的门诊报销。新办法还规定了门诊起付线统一为650元,每人的财政补助年标准为460元。此外,老人和无业人员须社区首诊方可报销医疗费。

  学生儿童起付线还是650元,超过部分报销70%,最高17万元封顶。

  【缴费】

  “一小”多掏50元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规定,“一老”个人缴费每年300元,无业居民个人缴费每年600元,均与此前缴费标准一样;“一小”个人缴费每年100元,比原政策提高了50元。

  办理缴费参保手续的渠道不变,仍是社保所和托幼机构、学校。

  即日起便可缴费

  此次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统一了参保缴费时间,一律向学生“看齐”--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超过参保缴费期限的,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不过今年是个例外,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28日均可参保缴费,自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市人保局负责人提醒居民最好尽早参保,以便早日领取社保卡,否则需保留单据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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