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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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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每年1月至当年12月为一个医保年度。201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即将截止,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5日前有费用需要报销的参保居民、学生,应在2010年12月2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从柳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0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即将截止,凡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5日前有费用需要报销的参保居民、学生,应在2010年12月2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每年1月至当年12月为一个医保年度,参保居民在当年12月25日之前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住院、转诊转院、IC卡故障、未成年居民和高校生因遭受意外伤害在门诊治疗、在外地突发急病以及学校学生在外地遭受意外伤害就近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未报销的,均需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已向市医保中心医疗审核科报送了审核材料,但尚未按照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回执单上有效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也应该在12月25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如确属情况特殊,2010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能及时在当年度报销的,也可在2011年1月1日后办理,但报销金额将计入2011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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