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保办理知识
一、所需资料:
1、《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参保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用工介绍信》或《流动用工通知书》。
(2)《干部介绍信》。
(3)劳动部门签章的《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新签)》。
3、本市农村户籍及外来劳务人员参保,由所属劳动管理部门在《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证明已办理劳动用工聘用手续)。
4、公务员参保需到所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
5、行业统筹、中央直属单位参保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参加养老保险证明。
6、属大学园区的调入人员出具珠海市人事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二、办事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地填报新招职工的参保资料。
2、参保单位必须同时为职工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基本医疗和生育五个险种的参保手续,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可选择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和大病医疗四个险种的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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