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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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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统一提高至每月310元,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领取保障金的人员自7月1日起进行待遇调整。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统一提高至每月310元,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领取保障金的人员自7月1日起进行待遇调整。记者了解到,补发金额5月份将会先后到账。

  新增人员

  先增发3。5%再增加105元

  从2011年1月1日起,新增加的被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生活保障金的3。5%增发后再增加105元(60元普调标准+45元缴费年限养老金)。

  例

  王某,2013年1月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调整前待遇标准为956元/月。

  计算公式:956元×(1+3。5%)+105=1095元,调标后该人员待遇标准为1095元/月。

  原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人员

  先增发10%再增发60元

  2004年4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被征地以及按照规定纳入的基本生活保障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计发标准的10%增发,调整后每人每月再增发60元。

  例

  李某,2008年1月被征地,按3。76万元选档缴费后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现年68周岁,调整前享受待遇标准为605元/月。

  计算公式:605×(1+10%)+60=726元/月,调标后该人员享受待遇标准为72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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