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以应保人群全覆盖为工作目标,强化机制,狠抓落实,全市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15年8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总数达34.67万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达26.1万人,较年初新增7964人,净增4274人。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实行倒逼工作机制,将扩面征缴任务按月、按季排出任务时间表,保证扩面征缴任务完成。进一步加大工作通报力度,按月对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健全市、区经办机构负责人、科级干部包区、包企业、包乡镇、包征缴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抓好所包片区的扩面征缴工作。抓清欠,市、区将欠费数额较大的参保企业拉出单子,由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带队深入各欠费企业进行清欠,尽最大努力催缴企业欠费,增加基金收入。同时,开通了社会
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并在各项业务经办环节均实行计算机操作,用全省统一业务软件办理,既为参保企业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又提升业务经办效率及准确率。
最大限度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结合大项目服务一对一活动,各经办机构指定专人按照分片包干的形式,与所包区域内企业结成参保服务对子,从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到协助企业办理各项参保缴费业务,为企业参保缴费提供“无缝隙”服务,为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加强服务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岗位服务标准、挂牌上岗等基本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推行业务限时办理。将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电视、报纸等提前告知,对符合政策规定、事实清楚的事项,要求当日立即办毕,特殊情况下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落实政策维护参保人员权益。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严格审核,规范流程,各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跨省、跨市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好养老保险关系,实现了“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增强了政策吸引力。同时,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执行过渡期政策,缴费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自由选择,减轻他们的缴费压力,提高上述人群未参保人员的参保积极性,让更多的城镇劳动者享有养老保障。此外,从今年7月1日起,认真贯彻落实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精神,严格标准,积极做好符合条件人员企业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让更多的劳动者享有养老保障。
依法依规提高工作强制力。认真落实《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参保缴费工作。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数核定为契机,严把申报审核关,有效杜绝“选择性参保”和瞒报少报现象。对欠费企业严格按照发出限期缴费通知、查询账户、强制划拨、签订质押抵押协议、以质押抵押财产拍卖抵缴社会保险费等法定程序进行,大大提高了征缴强制性,维护了参保职工权益。同时,积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市、区两级
社保经办机构全部建立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一系列内部控制体系;并重点对社会保险业务流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细化了各业务经办环节,以岗定人、以岗定责,逐项制定业务经办依据、操作程序和服务要求,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