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缓解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提出了要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一决定将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李忠说,这项工作正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成立了专题工作组,建立了工作机制,正在深入研究论证,在这个基础上要抓紧提出一个总体方案。作为参与单位之一,人社部将积极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发挥职能作用,配合财政部做好相关的工作。
此外,针对“企业年金发展不如预期”的说法,李忠表示,“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相关政策。”
个人去世后养老金不会充公
针对有记者提问“职工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将充公”,李忠表示,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现象。
李忠表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就是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李忠说。(经济日报记者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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