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双鸭山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10月28日,双鸭山市召开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遗留问题会议,会上传达了《双鸭山市关于将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工作实施方案》。
   10月28日,双鸭山市召开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遗留问题会议,会上传达了《双鸭山市关于将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10月中旬开始至12月末,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凡是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双鸭山市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等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8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都可进行参保。
 
  该《方案》规定,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为申报阶段。申请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纳入人员)应向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如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均不存在的,可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改制相关材料(说明已无生产能力、无缴费能力);申请纳入人员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及1寸免冠照片5张;《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户口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原始证明材料。
 
  对无法提供原始档案材料或原始档案材料不全的,可提供以下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的资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用人单位历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其它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有效证书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曾在集体企业等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为保证此次工作的公平公正,采取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部门复审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统一录入系统。
 
  该《方案》规定,12月中旬到12月下旬为缴费阶段。市、县人社行政部门及时将审批结果移交给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由各县(区)人社行政部门通知企业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批结果为通过审批的申请纳入人员办理参保缴费等相关手续。
 
  为做好此次工作,将好事办好,会上,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局信息统计科负责人还对各县(区)人社部门及市直有关部门办事人员进行了具体业务经办培训。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