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从11月13日起开始申报2013年社保补贴
11月13日,记者从吉林市就业服务局获悉,吉林市从即日起开始申报2013年社保补贴。
申报社保补贴的范围
(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实现灵活就业的。
1.本人初次申领社保补贴时,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的,至今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继续申报补贴。
2.本人初次申领补贴时,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下的,至今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申报补贴。
3.2008年年底前认定,已经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并且在2013年年底前达到女45周岁、男55周岁的人员可继续申报至法定退休年龄。
4.今年初次申领补贴的,年龄未满女45周岁、男55周岁人员,只享受政策3年;年龄达到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人员,可一直享受政策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吉林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进城(返乡)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养老费的人员。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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