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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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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陕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冯宏新介绍,2013年已经是连续第9年上调企业养老金,陕西省将有16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的提高。此次上调之后,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月养老金将突破2046元。

  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按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0%的幅度,陕西省今年的调整标准为月人均186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1860元提高到2046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普遍进行调整,二是按政策向部分群体进行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进行政策倾斜,同时符合上述两部分的,可累加执行。也就是说,养老金=普遍调整+政策调整。

  普遍调整:每月最低增长125元

  在普遍调整中,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后,再按年龄段适当调整倾斜。

  193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的(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0元。

  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最低15年标准计算,每月增加45元;按年龄70岁以下最低增加80元,且不享受任何政策性调整的情况下,今年陕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增加125元。

  政策倾斜:每月最高可增加350元

  普遍调整后,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

  1、对按照陕劳社函〔2006〕555号等文件规定由人社部门(或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对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除去普遍调整的养老金外,若在政策倾斜中同时满足“正高级职称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及“核准的原工商业者”三项条件,最高可增加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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