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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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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称“新农合”)开始在全国各地试点实施以来,推行的速度较快。据国家卫生部2004年6月30日统计,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310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实际参合农村居民6899万人。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很多农民购买了“新农合”后,还购买了一些商业医疗保险,如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您要先去报销“新农合”的费用,然后余下的费用再找保险公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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