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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九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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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社局获悉,牡丹区今年再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新增养老金已全部补发到位,实现了从2005年以来的“九连涨”。

  据悉,在牡丹区的这次养老金普调中,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2012年12月份本人退休养老金总额的3.1%+136元计算增加,退职人员按每月养老金总额的3.1%+108.8元计算增加。而且,企业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具有副高职称的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军转干部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同时,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高龄补贴也进一步提高。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220元;71至74周岁者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的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160元;76至79周岁的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的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300元;81周岁以上的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100元。

  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标准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0元。

  未参保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待遇按参保时不同档次分别调整。按一档标准缴费每月领养老金601元的增加75元;按二档标准缴费每月领养老金492元的增加61元;按三档标准缴费每月领养老金383元的增加47元。

  牡丹区该次养老金调整从2013年1月起执行,共涉及1.2万余名企业离退休及未参保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调整后,全区年增加养老金支出2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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