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养老保险查询网址:www.gslz.lss.gov.cn
兰州市社保机构一览
兰州市社保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邮编:730030
红古区社保局地址:红古区平安路890号邮编:730084
永登县社保局地址:永登县城关胜利街59号邮编:730300
皋兰县社保局地址:皋兰县石洞镇中心路11号邮编:730200
七里河区社保局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邮编:730050
西古区社保局地址:西古区玉门街321号邮编:730060
安宁区社保局地址:安宁区健康路38号邮编:730070
榆中县社保局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太白西路36号邮编:730100
兰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部继承
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实施。为了确保该法的顺利实施,人社部于5月12日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意的莫过于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为此,本报记者邀请兰州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就这些拟出台的新政予以解读。
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续可转可退
新规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