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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青岛城乡养老金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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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岛市即日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胶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

  5月29日,记者从胶州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即日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胶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此项政策是今年的市办实事之一,将惠及胶州市包括老年残疾人在内的11.34万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居民,所有资金将按照原基础养老金分担比例(青岛、胶州各50%)由政府财政分担。

  政策惠及全市11.34万人

  5月29日,记者从胶州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胶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翻倍,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根据胶州市的即时统计,全市11.34万人可受益。"胶州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为使惠民工程长期惠济于民,我市根据参保居民多、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增长、业务经办等长效工作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胶州市人社局退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60周岁以上可以享受领取养老金保险的总人数达到了11.34万人。

  最多可补交15年养老金

  人社局退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胶州市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针对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可持续,胶州市加大了政策创新力度,按照养老保险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确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等相结合的"多方缴费"机制,并把个人每年缴费额度划分为最低100元至最高2500元的9个档次。在国家新农保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扩大了受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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