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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是平均工资的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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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促进我省187万残疾人事业发展,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残疾职工失业后,有关部门要协助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合同制残疾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0号)享受社会保险有关补贴。

  来源:中国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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