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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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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睢县于“五一”前夕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睢县于“五一”前夕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实现广大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工程。睢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的安排,结合睢县实际,成立了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具体工作细则,散发了有关政策解读资料,并与4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上各乡镇政府递交工作责任书,至此,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显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睢县城乡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睢县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建立健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实现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全覆盖。

  “实施方案”规定的参保范围为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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