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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率先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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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7月,济南率先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截至目前该政策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承诺居民养老金只会增长不会降低
 
  由于觉得待遇偏低,一些居民就是否参保犹豫不决,即使参保往往会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33岁的市民杨向东,经营一家小型超市,年收入2万元左右。他表示,自己打算投100元最低档次的保险,因为政策可能随时有变化,而且投多了收益并不见得很多。
 
  市社保局表示,“基础养老金是个变数,只会增长,不会降低”。国家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市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并承诺这种增长趋势和幅度,将随着我市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得以进一步稳定延续。

  规定养老金计发有标准,本月30日缴费截止
 
  法规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金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存储额推算的,账户存储额包括个人缴纳金额、政府补贴和账户利息。据了解,济南市缴费档次标准有12个,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视各区财政状况而定。
 
  2012年初,我市出台文件规定,每年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各镇(街道)社保中心以村(居)为单位,登记当年参保缴费人员缴费信息。参保人员应于每年缴费截止日前,持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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