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天津养老保险出新政“跳槽回津”保险也能转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天津出台了规范跨统筹范围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新规定,明确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跨统筹范围转入养老保险关系时,必须具有天津户籍,同时满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条件。

  跨统筹范围职工转入手续办理程序为:用人单位应向天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劳动合同,填报《天津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经办机构应确认职工在天津参保缴费,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天津市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在收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资金后,通知用人单位续接养老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在接到经办机构续接养老保险关系通知后,应向经办机构提供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个人账户记载单”,由经办部门盖章确认后到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连续工龄审核手续。经办机构核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资金,记载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月份;依据《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记载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对用人单位从同一单位一次性跨统筹范围转入2人以上(含2人)的,应向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外省市正规就业情况材料;对跨统筹整建制迁入天津的,用人单位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材料。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