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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小”保险异地就医和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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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的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所需材料: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提交《北京市退养人员就医手册》;

  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提交《北京市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就医证》。

  报销标准

  根据该项制度表示,"一老一小"将分别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超过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5万元。

  而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期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开始往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

  例如,某城镇老年人住院费花了5万元,可以报销的金额是:(50000-1300)×60%=29220元。

  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当医疗费用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30%自己负担;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

  例如一个参保孩子,患病住院花费了10万元,可报销的金额为:(100000-650)×70%=69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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