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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单位,退休了档案求“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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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没有单位"的市民李先生为了给自己的人事档案"找组织"而焦虑不已。前不久,他领出下岗后保管在街道的档案,办了退休手续。但再交回档案时,"街办的人说退休了就不收了"。

  近日,"没有单位"的市民李先生为了给自己的人事档案"找组织"而焦虑不已。前不久,他领出下岗后保管在街道的档案,办了退休手续。但再交回档案时,"街办的人说退休了就不收了"。于是,李先生只好忐忑地把档案放在了自己家里。成都商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李先生的问题并非个案。

  市民求助

  退休了档案找不到"组织"

  去年11月,李先生从金牛区人民北路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领出自己的档案,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完退休手续,又拿回了打着封条的档案。档案在家放了两天,李先生觉得"还是该把档案交给组织保管"。但人民北路街道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不接收退休人员档案,个人保管。

  李先生说,他曾在部队、机关、国有企业工作。国企改制后,他下岗了,从2001年起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他的人事档案也从单位转到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保管。

  在人民北路街道碰壁后,李先生并不死心,在咨询了多个街道和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馆后,得到的答复都是,这类退休人员档案不归他们管。

  记者走访

  街道:一般自己管若市民坚持也会管

  近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人民北路街道,对于辖区居民退休后可否把档案交给街道保管的问题,一名工作人员称,"一般都是自己保管"。该街道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张小姐也表示:"当时我只(对李先生)说了可以个人保管。如果退休人员坚持要街道保管,我们也会保管。"

  人民北路街道劳保所所长刘冬成表示,街道主要保管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退休人员的档案可以自己保管,街道也可以代管。不过现在街道管理的14000多份档案中,只有100多份是应退休人员要求保管的。

  成都商报记者随后又咨询了青羊区光华街道、锦江区狮子山街道等几个街道,大多数街道工作人员都表示:不接收个体参保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一般都是退休人员自己在保管。金牛区茶店子街道一名姓徐的工作人员表示,一般会建议辖区退休居民把档案放自己家里,因为"没有看到文件规定该放在街道"。如果退休居民要求放在街道也可以"灵活操作"。

  人才中心:不接收退休人员档案

  街道一般不保管,众多个体参保退休人员的档案该交给谁保管呢?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着大量人事档案,该中心人事代理部何部长说,在该中心保管人事档案,每年都要缴纳240元费用。到退休时档案会转到社保局审查办理退休手续,人才中心一般不再接收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根据我们的了解,好多退休的,档案都存在家里"。

  "人才中心保管的18万余份档案中,只有微乎其微的退休人员档案。"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档案部苟部长表示。

  政策空白

  无具体规定各区操作不一

  据了解,2010年8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为成都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成都市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其中规定,成都市采取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街道(乡镇)集中管理、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或委托档案专业机构管理三种管理模式,具体接收管理人事档案机构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企业直接移交到退休人员居住地区(市)县确定的档案管理机构,企业会缴纳一定费用。但对个体参保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怎么管理,这一文件中并没有具体规定。

  武侯区社保局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人杨学红介绍,他们会接收以"单位身份"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但以"个体身份"退休的,他们不接收其人事档案。

  青羊区、锦江区社保局退管科负责人也表示,不接收个体参保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因为"没有政策",只能自行保管。

  "现在确实有自己保管档案的情况。"金牛区社保局局长陈玉表示,各个街道的档案保管水平不一,如果街道不接收档案,可以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协调。

  成华区社保局局长魏朝东说,该区个体参保人员比例已经过半,他们退休后,人事档案可以自己保管,也可以要求街道保管,"没有文件规定他们的档案归谁管,只要他们愿意,我们还是愿意接收管理。街道也不对他们收费,依靠统筹使用财政拨付的社会化管理经费来运行。不过,具体操作中也比较吃力"。

  背景

  四川曾出台试行办法但效果不好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为人社厅)就曾印发《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各级社保机构是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参保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主体。日常管理费用按每卷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在各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四川省社保局社会化管理处处长王锋说,这一试行办法的落实效果不好,现在也没有强行要求照此执行。人事档案不应由个人保管,但大量个体参保退休人员把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上这一现象又确实存在。2007年出台该办法,就是希望规范管理这一问题。当时协调过财政和物价部门,没有获准对个体参保退休人员收取档案管理费用,加上没有财政拨款,很多地方就没有积极性去管这一块。

  成都市社保局退休人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在现实中执行起来有很大难度,成都市社保局也曾讨论过人事档案管理政策的漏洞问题,设想怎么把所有参保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都进行规范管理,但是论证无疾而终。

  王锋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体参保人员比例趋增,全省已达30%~40%,有的城市高达60%左右,这些人退休后的档案流失问题有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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