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于2011年6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7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步由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60元,并统一缴费档次、补贴标准和待遇水平。同时,将重度残疾人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年龄提前至55周岁。2011年7月,我市在其他地方还刚刚开始试点的时候,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这项工作,至10月底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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