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退休工资新规定
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1、普通调整
范围: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
标准:缴费年限合计不满15年100元
15——20年(满15年不足20年)105元
20—25年110元
25—30年115元
30—35年120元
35年以上125元
退职人员65元
2、特殊调整
条件及标准:a、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0元
b、军转干部+50元
c、1994年12月31日前退休+30元
d、1995年1月1日后退休且2005年12月31日前
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30元
3、补齐政策
条件与标准:a、军转干部
b、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
上述两类人员经05、06年两次普调+特调后基本养老金仍不满973元的,补齐到9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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