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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项社保待遇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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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湖北全省已基本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湖北全省已基本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人数达到4265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053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885万人、失业保险476万人、工伤保险458万人、生育保险393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543.8万人。

  2005年至2011年,全省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从2004年底的560元,提高到目前的1380元左右。

  全省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目前分别达到75.6%、60.1%;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住院起付线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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