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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暨新农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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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后,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期,巴彦淖尔市积极向自治区申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启动,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一个制度缺失被弥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覆盖到试点地区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16周岁以上非农业户籍的城镇人员(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他们将会享受到国家、自治区“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台的一系列惠民政策。

  5月底,巴彦淖尔市社保局将已列入国家新农保试点的临河区、乌中旗和2011年申报扩大新农保试点的旗县同时申报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目前,正在积极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巴彦淖尔市新农保试点进展顺利

  巴彦淖尔市“新农保”试点工作自2010年1月正式启动运行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1年5月底,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旗县参保人数达174705人(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39772人),完成年度覆盖任务的70.2%。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部署,2011年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从7月1日起实施。今年扩大“新农保”试点,重点将向牧业旗县、革命老区旗县倾斜。

  在临河区、乌中旗国家“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今年,巴彦淖尔市还将继续扩大新农保试点,近日,巴彦淖尔市已将乌前旗、杭锦后旗等5个旗县积极向自治区申报,争取年内使“新农保”政策覆盖面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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