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调整标准:部分人员享受特殊调整政策
据介绍,本次调待吉林省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方法,涉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200万人。
普遍调整:1.每人每月增加105元;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按上述标准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40元;
2.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每月增加2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4.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每月增加100元,副高技术职称(含高级工人技师)的每月增加80元。其中,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正高技术职称每月再增加60元,副高技术职称每月再增加40元;
5.原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6.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关注4、发放时间:春节前养老金发放到位
骆德春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在2011年春节前将增加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包括1、2月份两个月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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