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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养老保险到北京会折算缴费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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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由于工作变动等各种原因要转移养老保险到北京,只要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再到北京申请转移,待转出地收到北京的同意转入函后即可不折算缴费年限实现转移。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倾听民意、倾注民生”网上答疑时透露,对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全国养老保险异地转续,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有网友提问说,自己以前的社保关系在深圳,从2009年年底开始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缴纳社保费,但其户口目前还在广州且近期没有调入北京的可能。

  对此,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位网友只需要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在北京的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京审核后开具“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此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

  “外地缴费年限与北京缴费年限,不存在折算问题。”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贯彻‘国办’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近期即将颁布”。

  上述负责人同时透露,2010年之前办理过社保关系转移的,按规定只转移个人账户,不转移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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