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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骗保处理办法规定了哪些骗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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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北京市新出台的个人骗保处理办法规定了三类骗保行为和七种违法行为,还规定了严惩制度,以确保参保人员的利益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其中,三类骗保行为将被罚款并停用社保卡,七种违法行为要受重点监督。

  截至目前,北京全市共发放社保卡710万张,1779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持卡就医,已为群众负担医疗费58亿元。

  近年来,北京市始终把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为解决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重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措施。例如逐步完善了医疗保险体系,建立了多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了诊疗项目范围和药品报销目录范围。

  今年,为减轻群众医疗费负担,北京市又陆续出台了八项医保惠民措施,减轻群众负担将达到25亿元,尤其是社保卡在全市范围的推广,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轻了个人垫付医疗费负担。可以说,北京市医疗保障水平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医保制度的完善。市人社局表示,医疗待遇水平的提高来之不易,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确保参保人员利益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三类骗保行为将罚款并停用社保卡

  该《办法》这次明确规定,发生以下三类骗保行为,除了罚款骗保金额1至3倍外,并规定骗保人员3年内不得使用社保卡。

  一、持卡人要求医生开具大处方,留下自己需要的药品之后,将剩余药品出售给收药人牟利;

  二、非法收药人以每月四五百元的价格租用持卡人的医保卡,违规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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