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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立法 郑州农民工可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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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郑州9月23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9月22日,河南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草案)》,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农民工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女性失业期间的生育费可以报销70%。充分体现了对妇女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

  郑州9月23日消息(记者辛如记)9月22日,河南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草案)》,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农民工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女性失业期间的生育费可以报销70%。充分体现了对妇女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

  1994年颁布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较窄,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但是,一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基本没有参加失业保险。新颁布的《条例(草案)》中,把失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各类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使用无军籍职工的驻郑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无军籍职工;外地驻郑机构及其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境外企业驻郑代表机构及其中方员工;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条例(草案)》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发给一次性的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其住院生育费用的70%,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可以享受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用人单位招用未经过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所在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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