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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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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度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失业人员年龄4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4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52元/月。

  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4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9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92元/月。

  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

  失业人员不论年龄,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9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92元/月。

  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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