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忍表示认同。他认为,政府收费应该是经济好多收、经济差少收。而在中国推行的计划收费制度,不管经济走向,都会要求比去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这是不科学的。
而黎友焕也认为,政府应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调整失业保险缴纳标准,调整的幅度可以根据近年来的累存结余情况稍微留点余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表示,当前社会存在的失业险慷慨收费、吝啬支出的现象和政府部门的思维方式违反了“量需而收、最低限度降低企业负担、公开透明”的基本法治理念,在客观上增加了企业负担、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亦未造福广大失业人群,并非多赢共享之举,建议尽快纠正。
2012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在全国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表示,未来人社部将加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记者日前就此致函人社部询问修订《条例》的时间表及修订方向等问题,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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