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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领失业金人员可领物价上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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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领取失业金人员的失业金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领取失业金随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或回落。领失业金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支付,确保物价上涨后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补贴。
  根据这个标准,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开发区失业人员每人每月720元和630元。据介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每个月必须认证就业情况,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必须本人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前一个月的26日至月末(遇节假日不顺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就业情况认定。认定合格后,失业保险金才会在次月的15日前打入失业人员的鞍山银行储蓄存折中。

  连续三个月不进行就业情况认定的,将根据规定按自动放弃享受失业金待遇处理。

  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应该到企业缴纳失业保险金的相关部门办理。(本文来源:千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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