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失业保险 > 正文
 
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规定有哪些?事业单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怎么享受失业保险?事业单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凡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按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事业单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凡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按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6)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按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失业保险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关于对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从2000年7月1日起,按国家规定参加当地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