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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育保险网上申报流程:山东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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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生育保险应该怎么办理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三、山东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4)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1)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2)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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