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补贴也要纳入保障范围。此次佛山生育保险新政规定,这部分人要按照现行居民住院医保生育补贴一次性给予600元、1000元的规定实施,补贴由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参保人申报时,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又按参保职工分娩时间段划分为三个时期:2011年7月1日(含)至2012年12月31日(含)分娩的为生育保险待遇追溯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为生育保险待遇过渡期,在此时间段内分娩的参保职工补贴办法按照《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实施。
市民声音
正在备孕的参保职工郭小姐非常关注此次新政,她的担心是:“尽管全市设立了70多家定点医院,但会不会大家蜂拥选择市一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因为从新政策来看,新办法要求孕妇要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就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分娩除外)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中途如果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前的医疗费用基金也不予支付。到时市一和妇幼的医疗资源会不会更加紧张?”
消息刚刚出台的上一周,禅城区社保的热线电话就已经不堪重负。来电市民最为关注一个问题就是:“既然是新政策,佛山职工也有了生育津贴,但为什么新政策的覆盖人群反而变小了?为什么我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大社保,就不能参加生育保险,不能拿到生育津贴?”
针对新政策公布的生育津贴的计算办法,有不少职工打来电话提出疑问:“如果说本来同事在平时的工资收入水平就高,我的收入本来就低,同样是生孩子、休产假,如果按照新政策的计算方法,凭什么她的产假津贴也高?这是不是人为造成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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