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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登: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1月起有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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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自2015年1月1日起,文登区机关事业单位将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自2015年1月1日起,文登区机关事业单位将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按0。2%的比例,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制度。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孕期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并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凡属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参保职工零负担。生育医疗费包括怀孕和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及因生育引发疾病的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此外,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生育医疗费定额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其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低于定额标准的50%,生育补助金据实支付。

  此次,我区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标志着生育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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