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申领的,代领人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施行手术的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
(二)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三)费用凭据。
参保人由于生育而引起的合并症、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参保人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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