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办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入院时查验证件、刷卡确认生育保险资格,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与医院结算,超出部分个人自付。
4、办理事项:计划生育手术
所需材料:参保职工持“一卡一证一册”及单位开具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办理办法: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手术,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结算,超出部分个人自付。
5、办理事项:异地生育转诊
所需材料:经办人持参保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开具的外地诊疗证明和“一卡一证一册”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办理。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领取生育津贴
办理事项:职工领取生育津贴
办理时间:参保职工分娩或计划内流、引产出院并办理全部结算手续后,于次月1-10日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办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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