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兰州市生育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明年2月起,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进行调整。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

  从明年2月起,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进行调整

  连续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生育险

  从明年2月起,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进行调整。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

  据了解,按目前兰州市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本月参保,次月享受。此次调整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此基础上,还对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作出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由按原来的本人生产当月缴纳的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为按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缴费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的平均工资基数计算。记者了解到,目前兰州市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中,孕产妇正常产定额标准已调整为2100元,其中难产另外增加200元,孕产妇剖宫产定额标准也由3300元调整为3600元。执行这个定额标准的医院有14家,分别为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武警甘肃总队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兰州石化总医院、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