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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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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孕期检查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此项生育医疗中,个人应支付的费用为850元+135元=985元。

  另根据《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定额标准为:顺产2750元、助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高于或低于标准都以定额为准。(文章来源:金投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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