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这些在京参加生育险的非京籍职工的合法权益,本市允许在京参加生育险并去外地生育的非京籍人士,使用在京参保的生育险来报销相关费用。
同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非京籍职工选择生育的外地医院应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非京籍职工需要把相关医疗费用的单据交给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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