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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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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范围的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窗口申请报销(在市局参保的在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报销):

  9、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0、产检发票原件。

  B、分娩住院: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7、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8、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同意其异地分娩)原件;

  9、住院发票原件;

  10、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病历包括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分娩记录)。以上均需验原件。

  小编温馨提示:

  1.目前,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均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暂未享受。

  2.生育保险不能单独购买,包含在综合医疗和住院医疗两种保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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